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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3是对采购产品进行验证的一项总则要求,8.2.4是如何对采购产品进行检验;2、7.4.3验证活动包括了供方满足产品要求所有活动的证据验证,如质量体系的有效性等,8.2.4更侧重于产品符合性的检验与试验
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 原帖由 情绪点子 于 2006-12-2 11:17 PM 发表 http://www.isobbs.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不赞同3楼的意见
你的意思是“采购过程”不属于“产品实现”过程?
那么为什么“采购”放在7.4章节,而且用7.1来统领呢?
8.2.4 “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1),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
而7.1 “组织应策划和开发产品实现所需的过程”。这里“所需的过程”就是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7.3 设计和开发(过程)、7.4采购(过程)、7.5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以及7.6监视和测量过程。
所以,8.2.4就是依据7.1策划的要求在产品实现的适当阶段--采购阶段进行的。 两个条款的目的不同,范围不同,对象不同.
7.4.3目的:防止采购品不合格而影响产品质量和交期.范围是组织对供方或顾客对组织或供方处的验证.对象是采购品.
8.2.4目的:验证产品是否符合要求.范围是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对象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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