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hy
发表于 2004-10-8 02:51:36
以下是引用tgl在2004-6-16 12:24:38的发言:
看了楼上各位前辈的发言,我觉得8.2.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不包括采购产品的范畴,因为产品在标准中的定义为预期提供给顾客的产品。
不同意您的观点.
1、产品是过程的结果,采购回来的产品也是由于采购过程的产物。
2、预期提供给顾客的产品中的“顾客”包含内部顾客。
王民
发表于 2004-7-18 05:51:42
7.4.3组织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因此,并非采购的产品一定要检验,验证也是可以的.
我理解,确定应包含策划之意,未确定是检验还是验证应判7.4.3.
而实施应按照8.2.4的要求去具体进行,因此,未按规定要求去检验或验证时我觉得判8.2.4更合适.
过程中的产品检验也是同样的道理.
欢迎指教!
无锡安心
发表于 2004-7-20 17:45:55
以下是引用王民在2004-7-17 21:51:42的发言:
7.4.3组织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因此,并非采购的产品一定要检验,验证也是可以的.
我理解,确定应包含策划之意,未确定是检验还是验证应判7.4.3.
您需要对19000的“检验”和“验证”的 术语重新理解一下。
“检验”仅是“验证”的方法之一。
wunaig
发表于 2004-7-21 16:39:57
看了你们的讨论,很受启发
pengwei168
发表于 2004-7-23 23:29:37
受益非浅,以后可要常来走走了。
xr201
发表于 2004-7-31 05:24:15
多弄些类似的体系方面的问题来讨论,
njzlwyym
发表于 2004-8-12 21:17:42
为多弄些类似的关于体系方面的问题来讨论,对大家很有帮助.
wxf1354
发表于 2004-8-27 16:56:02
这种讨论让人受益匪浅!
ZHUSIYI
发表于 2004-10-21 05:40:31
“产品的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但是检验是衡量产品质量的尺子,起到监督作用很重要。
h1994
发表于 2005-1-13 23:41:54
我的观点:
1,未执行对来料的检验或验证,判不符合7.4.3条款
2. 对来料,过程产品、最终产品未按规定的准则和方法进行检验时,判不符合8.2.4条款
3.涉及对过程参数的监测的不符合均判7.5.1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