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4赞同12两点是标准要求所必需的
好东东
好东东呀 真是好东东
第一点审核员关注我认为没有错,产品质量保证明必须的(当然如果真是楼主所说的过多就不好了)
可能是接触的机构还不多,第二点表现不不明显,而且法规要求也应该关注
第三点说一下,现在人太急功近利,咨询机构来全包(所在费用),大多企业也不喜欢人天数太多,
在上报人数的时候就少报,我知道的一个公司实际150左右,上报就是25个,还是请外国XXX机构
(说了也不好,暂不说明,反正是知名机构) 这样审核人天数怎么会够.
我认为楼主提得最好的应该是第四点,过程方法大概除了在审核7.3款时外,
对于在部门__条款的运用上实在少得可怜.
发表于 2005-6-7 07:19 AM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真正过程审核的思想必须建立在对标准的精深理解,并且更要理解各条款之间的逻辑关系,才可能真正采用过程方法来审核。
比如一个运作好的企业,而且SPC的采用程度很好,查其过程控制(包括过程的监测),就可以把7.5.1、8.2.3、8.4、8.5.2、8.5.3等一起结合查。
说得很好 无锡安心 老师的理解很透彻!学习了! 说说容易,做做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