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风尘 发表于 2005-10-29 18:12:02

<P align=center>爱 之 幻

                                                                                          文/张乙

你有没有摔过跟头?

譬如说在早上7点30分的街头,你忽然摔了个跟头,周围全是似曾相识的面孔,却并没有谁是你真正认识的。聚集起残存的气力和信心挣扎着爬起来,你发现,肘部划得全是血丝,白色长裙满是污泥,露趾白皮鞋划破了,皮包摔了出去,里面的小物件扔了一地,那个心爱的小记事本上,跟凯蒂猫的粉脸并排的,是一个巨大的鞋印。

我说的是我自己。

我茫然地站在街口,幻想有白马王子开着宝马车旋风一样将我载走,像小说里一样。这里离公司和我住处一样远,回家梳洗干净在上班肯定赶不上公司的例会。可就这么去——这次例会非同小可,新老板上任,今天露面。我一直等着意料中的人事变动,而我放在公司的套装昨天刚刚送到洗衣店。

我不能就这么站着,我得决定,向前走还是折回去。

3年的攻关经理不是白当的,我迅速盘算着,枥亚的身材和我差不多,她家离公司又近,现在应该还没有出门,借她一套衣服吧。谢天谢地,电话接通了,现在我要做的是赶在总经理之前躲进我的办公室。

得打辆车。然而这个时间在这个路口找出租车对谁都是个考验。就在我好不容易看见一辆出租车的时候,一只男人的手抢在我的前面打开了车门。

“对不起,小姐,这辆车是我先看到的。”

我气急败坏,没时间向他说明这辆车与我性命攸关,只好抓着车门不肯撒手。

司机笑了。要是有这么多人重视我,我也会这么笑。司机说:“两位到哪?要是顺路,就一起上来吧。”

“银桥大厦!”

想不到我们的目的地竟是一样的,我忽然有点紧张,侧过脸看了他一眼,还好,很年轻,不会是我的新老板。

车到银桥大厦,我抢先放下一半车资,冲了出去。这个早上我的运气不好,我得小心点。

电梯格外慢,人格外多,好不容易到了21层,电梯门一开,我又一次往外冲。在公司门口,我差点撞到一个人身上,不得不收住了脚步。

我沮丧地走向办公桌,竟然没看到往日我的必经之路上横了一张桌子,结果我又撞在桌子上了。

我的膝盖和脚趾巨痛!乱晃的金星后头,我看见一张年轻的笑嘻嘻的脸:“你好,我是新来的潘玉。”

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潘玉?这么女性的名字,还跟我抢出租车!我决定不理他。

等我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时,已经精疲力尽。“我还是辞职算了。”一抬头,我看见抱着衣服袋子的枥亚站在我桌前,诧异地问:“怎么了?”

我们公司的进出口业务一向是跟亚太地区的国家做的,金融危机严重威胁到公司的业绩,新老板和销售部经理潘玉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走马上任的。潘玉上任后马上策划了几个大动作,使沉寂许久的业绩有上升的迹象。再加上潘玉年轻好动,一时间,公司里的气氛活跃了很多,甚至有人在上班的时间还说些轻松的话题。从前,这在我们这间以透明管理著称的大办公厅里是不敢想象的。有时,总经理从办公室出来,看见眉飞色舞的潘玉,并没什么表示,于是大家齐齐获得了某种默许和鼓励。

潘玉第三次表示要请我吃饭的时候,我考虑了一下。如果周末我老没约会的话会被人笑话的,枥亚已经表示再约会的时候要带着我了,而且,快餐吃得我简直想连吃饭都戒了,借机吃顿好的也不错。好吧。我跟潘玉说。

晚上,玉盏海鲜城的大厅里,潘玉使我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个败类穿着5元钱的T桖衫和故意磨出破洞的牛仔裤使我的晚装异常地矫柔造作。我们成了大厅里的一景,在往来客人的注视下,我文静娇羞,他一派天真。他笑嘻嘻地看着我,说:“别在心里骂我了,不顶用,不如用力气吃虾,这虾挺新鲜,来。”

等潘玉再请我吃饭时,我故意穿了短裤和球鞋。等在餐厅门口的潘玉故做惊讶地说:“你那漂亮的长裙子呢?今天我们可是要西餐噢。别,别扭头就走,那太没风度了。这儿的牛尾汤好极了,你一定喜欢。”看着西装革履的潘玉,我银牙暗咬,却无可奈何,回家摔了一只已经裂了口的饭碗泄愤。

然而,潘玉的工作业绩却是有目共睹的。工作时他异常投入,全无平时玩世不恭的嬉皮模样。公司里风传他是美国回来的经济学硕士,我听了撇撇嘴,若果真如此,他为什么肯在这种小公司当这种小角色?无稽之谈!

上午摆平了一个难缠的客户,来不及回公司吃中饭,我和枥亚就在路边一个干净的小店坐了下来,枥亚一边摆弄着茶杯,一边斜着眼睛问:“潘玉在追 你呀?”“他?你别开玩笑了,没被他气死算我命大,不可能。别提他,我还想好好吃顿午饭呢。说说你吧,你躲哪去了,最近怎么老瞧不见你?”“是你瞧不见我吧。潘玉整天在你身边晃,你还有功夫瞧见别人吗?”枥亚眨巴着眼说。

我终于被得罪了。

一天,我跟一个大学同学约好了一起去看望生病住院的老师。可下班的时候老板突然派给我一单急活,我没时间找到那个同学改约会时间,只好一把抓过坐在我桌子上晃荡的潘玉,让他替我在这儿等着。

两个小时后我急急忙忙赶回来,发现偌大的办公厅里就潘玉一个人在嚼口香糖。看见我,他极准确地把口香糖吐进两米外的纸篓里,站起来拍拍屁股说:“你那个同学,我替你打发了。他配不上你……”

我瞪着眼睛,看着眼前这个人,不明白他凭什么干预我的生活。

我扭头就走。

我决定和他拉开距离。为了躲开他,我改变了上班路线,午休和下班时一定拖着枥亚,平时在单位里就当他是透明的。一个星期后,红眼睛粗脖子的潘玉一把推开枥亚,说:“我要和你谈谈。”

原来,潘玉曾是我小学同学,同桌,虽然只有三天。七岁的潘玉随调动工作的父母来到这个城市,在我的母校借读。上学的第一天,老师把潘玉安排在我的旁边,要我这个学习委员多帮助他。可“我骄傲得像只小母鸡”,根本不理他。三天后,潘玉转学走了,也把对我的印象一起带走了。

半年前,因为不放心不肯出国的父母,潘玉回国探亲。在小学同学那里,他辗转知道了我的消息。正值公司用人,他以经济学硕士的学位轻而易举地获得销售部经理的职位。他在此地工作的条件是不调动,不升迁,办公桌一定要在我办公桌旁边。因为知道他来头不小,所以老板对他的所作所为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上班第一天时与我的巧遇是刻意安排的,我上班时的时间路线他早就知道得一清二楚。可是“我仍然骄傲地像只小母鸡”……

我听得目瞪口呆,根本无暇去想我小学时到底有没有过这样的一个同桌。这个被公司一半女生暗恋,被另一半女生狂追得美国硕士的种种所为,竟然全是为了我?我拍了拍自己的虚荣心,做了一个深呼吸的动作,向确定一下事情的真实性。

潘玉住了口,看着我,眼眶慢慢地红了。他说:“我说的是真的。你熬了我20年。你看,你都把我熬瘦了。”

潘玉是不容拒绝的。他温柔的恰到好处的霸道使我的生活有了方向。而我,总是容易满足的。潘玉是个多么容易让人满足的人啊。一个26岁的无法再自称女孩的女子若没有一个固定的男友总是透着怪异。潘玉适时地出现了。这是一个英俊的、聪慧的、幽默的、体面的男人,一个任何时候任何场合斗可以使我骄傲地抬起下吧的男友。我暗地里松了一口气,有了一种独立支撑终于见到重点后的轻松。

整个公司都知道了我们的关系,潘玉毫无掩饰他的热情的意思。我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潘玉工作时很专注,从不分心;我也很敬业,没有对不起我的薪水。恋爱是很私人的问题,与旁人无关。

很快到了年底,公司分红包的时候我意外地发现我的奖金收入比旁人多了一倍。为什么?要解雇我吗?我跟潘玉说起这件事,潘玉听了,眨了眨眼睛,没说话。

第二天,老板请我去。他说,公司很感谢我这几年的辛苦工作,为了表彰我,公司计划明年升我的职,薪水也将上涨50%,同时,作为一项特别福利,公司将提供一处住房供我和潘玉结婚用。“只是,”老板说,“潘玉的合同快到期了,我们合作地很愉快,当然希望能继续合作下去。同时,你作为公司的骨干力量,也不希望潘玉琵琶别抱吧?哈哈。”

原来如此。只是,我该如何向老板说明我无力也无意影响潘玉呢?

下班以后,我原原本本地说给潘玉听。潘玉笑了起来。他说他早就料到会有今天,公司一定会用种种手段企图将他留下。他问我如何打算。我?

“亲爱的,你不觉得这里太埋没你了吗?其实我在美国已经领了绿卡,结婚以后你得和我一起回去,我会给你建一座有玻璃屋顶的小木屋,好让你躺在床上数星星……”

到美国结婚去?我忽然觉得非常寂寞,对未来的不可知的恐惧使我一下子看见了我自己、我的心。

这是一颗细小的、敏感的、虚荣的心,它被那么多可见的光彩环绕着,满足了,以为这就是爱情。就在这颗心打算休息了的时候,震动使它醒了,幸好为时不晚。这也是颗诚实的心。潘玉固然是好的,说能说他不好呢?然而,他是我亲爱的朋友,仅此而已,爱情却是不同的。我只是感动了,不是爱了。潘玉,也只不过是要把儿时的遗憾续完全而已,我们不是柴米夫妻。

我想和潘玉说清楚,可是说不清,潘玉不肯听。一年将尽,潘玉在美国的老师催他回去继续学业,他却不肯走。

我只好消失,我不能眼看着潘玉因为冲动误了前程,我消失得十分彻底——我躲到了乡下的奶奶家。

两个月后,潘玉回美国了。枥亚说,临走时,潘玉流着泪咬牙切齿地跟她说他一定会回来。

潘玉还不明白。他会明白的。

恋恋风尘 发表于 2005-10-29 18:12:53

像 奶 牛 一 样 美 丽<P align=center>文/露痕轻啜

  我一边津津有味地舔着雀巢咖啡的雪糕,一边躺在沙发上听欣欣第N次的叮嘱。欣欣是我的好朋友,前年已经很幸福地嫁做他人妇,我还记得在婚礼上,她笑得掩不住的小爆牙和婚纱一样雪白。欣欣是个大好人,她除了打扫她家和她老公的个人卫生以外,还经常到我家来替我整理整理书柜,熨熨衣服什么的。

此刻,她一边熨我的一件白底黑点的连衣裙,一边嘱咐我今晚上参加聚会的时候,不能像往常一样还未动筷,眼睛就很执着地盯着鸡大腿,或者喝汤的时候发出巨大的声音……我知道,这又是欣欣给我安排的相亲聚会。一群未婚的大青年坐在一起吃吃饭,跳跳舞,然后对上眼的,就互相交换电话号码,单独行动。这样的聚会无聊透顶,成功率据说只有百分之一,可星座书上说,这个星期我会遇到真正的爱人,所以无论如何我要去。

猛吸一口气后,把二尺一的腰塞进了一尺九的裙子里,一阵挺胸收腹翘臀后,发现腰部的赘肉怎么也掩饰不了。欣欣看了后,连连皱眉摇头,说怎么又横向发展,我嘿嘿笑两声,说都是冰淇淋惹的货。欣欣想了一下,把挂在门背后的一个白底硕大黑点的皮包给我挎上,说正好,又配衣服又遮腰部赘肉。把我送到门口作了一个“V”,然后给了我一个飞吻,叫我明天给她好消息。

亚里士多德说,相同羽毛的鸟,自然会聚在一起。我和欣欣从小学就非常合得来,每次看着自己日益扩展的腰围,只需转过头看看欣欣的爆牙,我就很坦然了。造物主是公平的。所以这么多年来,欣欣对爆牙心安理得,我也对赘肉不舍不弃。

可今天晚上聚会上的男女很显然和我不是同类的鸟。她们身上穿着MYTENO裙子,手上戴着雷达手表,脚下是鳄鱼皮的皮鞋……看看自己身上在夜市买的连衣裙,我下意识地用臂夹紧了欣欣那只硕大的皮包,希望它可以把我整个人都装进去。

令我失望的是今天聚会晚餐尽是些蔬菜水果沙拉一类的……怎么吃得饱?在喝下三杯果珍,吃下四块蛋糕,吞掉五只香蕉后,我终于发现三点:在场除我以外的七个女生全部都穿带有加厚杯形胸罩;而在场所有男士除了一个身着灰蓝色衬衣的男人以外全部都在看那些女生;只有那个穿灰蓝色衬衣的男人出乎意料地盯着我。

当“灰蓝衬衣”向我走过来的时候,我想,终于遇到一个识货的。我在考虑,一会儿告诉他呼机号、手机号还是家里的电话?

“灰蓝衬衣”个子比我高很多,这让我在仰头望他的时候,不用担心露出双下巴。“灰蓝衬衣”深深地看者我,很绅士地说:“可以认识你吗?”

“当然!”我有些慌乱,心如鹿撞。

“你很特别,你知道吗?”他想了想说。

“恩?什么?特别?”我瞪大了眼睛。

“是的!你真像从大草原里出来的。你让我想起来卡斯拉里那幅《牧牛女》的油画。”

“我很像挤奶的秀丽小姑娘?”我用最甜美的声音问他。

“不!你远远看上去很像油画中那只奶牛。”

柏杨说,依潜力和爆发力的强度来说,男人不过只是男人,而女人则不然,每一个女人都像是一颗核子弹,不发挥潜力则罢,一旦爆发,能把全世界人的眼珠都吓得掉出来。

而我当时不过是摔烂一个盘子,他的眼珠就快掉出来了。我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呀,拿别人开涮?他心虚地说他说的是事实。还说最优秀的男人忠于思想。

我把捏紧了拳头的手放在身后狠狠地说“先生贵性?”

他说免贵性欧,叫欧翔。

我说:“欧翔!我记住你了!别落在我手上!”我放下话来。

“喂喂!你叫什么名字!我为什么要落在你手上?”他在背后掩不住笑地问道。

“医院护士!”我转过头甜甜地对他一笑。

欣欣仔细看了看我那身连衣裙和皮包,开始了自我检讨:“好象还真有点像奶——”,“牛”字还没说完,我就跳起来叫她闭嘴,欣欣只好把嘴合起来,连同她的小爆牙。只是后来,欣欣每次叫我的名字都叫“奶牛露”了!

我有生以来从没有如此地希望一个人生病,我常常谴责自己这样有违职业道德,但我一听到欣欣叫我“奶牛露”,就忍不住希望欧翔害点什么病落在我手上。

六一儿童节,我遇到了欧翔。如愿以偿地,而且是在医院里。

走进3-1号病房,迎面而来的就是他四十二码的脚。他打着绷带的腿吊悬得很高,一只手也因骨折被吊在胸前。我确定白色护士帽没有戴歪,所以欧翔歪着的偶的样子一定是因为吃惊过度。
我微笑着对他说:“见到你真高兴,还记得我吗?”

“相逢何必曾相识?”欧翔有气无力。

我拿出纱布开始给受伤的脚踝换药,他杀猪般的声音在病房中响起。

他呻吟着说,对一个病人来说,仁爱、温和有时比药物更灵。我说,谁说的?他 说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我一用劲,在他的脚上用纱布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后面无表情地对他说:“不认识。”欧翔问,他大概要住多久的院?我说没准,总要十天半个月吧!然后冲着欧翔懊恼的样子眨了眨眼睛。

欣欣说欧翔是一个非常倒霉的人,理由是,医院里那么多护士,怎么就偏偏遇到了我。 我说那叫幸运,像我这么时时都关心他病情的护士已经不多了。后来我才听值班医生说,欧翔的脚踝是在商场里为救一个从电梯里滚下来的小朋友扭伤的。为此我才对欧翔稍微有了一点好脸色,给他换药的手也不是那么重了。

欧翔申请了特别护理,于是每天午饭后的半个小时,我都必须替他读报兼聊天,。他说随便读点什么吧,我说我办公桌上只有一本书,他问什么书,我说是《孕妇每问必答》。他说,那算了。

后来,他托人了带来了一本王朔的《看上去很美》。我于是读给他听,“陈南燕没事就爱掐方枪枪的脸蛋,方枪枪说他喜欢这种柔软的手指,一用劲就能感到肉下骨节的硬度,这手指接触到皮肤的时候,用了一种委婉的语言,译成书面文字就是:温存……”读到这里,欧翔说我不生气的时候,给他换药的手指也给他这种感觉。我坚信这是他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马屁战术。赶紧提醒自己别忘了卡斯拉里的《牧牛女》。

欧翔说这个故事很长,在他出院前恐怕是读不完了。然后很小心谨慎地问:“出院以后你还会替我年念这本小说吗?”

我愣了愣说,除非你想再住进来。

这一刻,我分明看到了一簇火焰在他眼睛里跳跃。可我又很不是时机地想起了《牧牛女》里那头奶牛。

欧翔终于出院了。出院的时候,我正好休假。换班的时候,我惯性地走进他的病房,迎面而来的再也不是他晃晃悠悠的腿,房间里空荡荡的,我心也是。

接下来的日子,我依然给其他病人做特护,也读书读报,可我却非常怀念那本《看上去很美》,不知道它的结局,因为没有给欧翔读完。但我却不愿去书店买。星期天,懒懒地在家看电视,欣欣打电话说刚给我买了一条裙子,一会儿就给我带过来。正好给我当今晚聚会的战衣。我说什么聚会?她说是她老公单位的舞会,我一定要去看看,没准看上个顺眼的。我说饶了我吧,出了一次丑,还不够呀?欣欣说,这次保证不会,这次的裙子可漂亮了。我一想起欣欣的爆牙,就难以相信她的品位。不过欣欣的苦心让我感动不已。上次聚会是为了我自己,这次去,是不愿辜负欣欣的一片好心。

欣欣这次给我带回的裙子是红底白点,和上次那件除了颜色不一样,其他没什么分别,我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我问欣欣,真的要穿这件裙子去?

欣欣说一定要。

死就死吧!贝多芬说,真正的友谊是基于相近性情的结合。看来我很难否认和欣欣的品位不在一个档次。

舞会上,我百无聊赖,一个人躲在角落里磕瓜子,然后我看见了一双四十二码的鞋。抬起头来一看,是穿灰蓝色衬衣的欧翔。

“我可以认识你吗?”欧翔问。

我屏住呼吸瞪着他,仿佛他刚刚从天而降。

“当然!”

“你给我的感觉很特别,你知道吗?”他满眼笑意地说道,一如我们初识的对白。

“又像卡斯拉里《牧牛女》里的那只奶牛?”我又好气又好笑。

“不!这次比较像——七星瓢虫!”欧翔哈哈大笑。

“欧翔!”我有些气急败坏。

“嘿嘿!我说的是事实,优秀的 男人是忠于思想的。”

欧翔一只手拉起我进入舞池,一只手放在我腰部第二根肋骨上,轻轻地在我耳边说:“虽然上次我说你很像一头奶牛,但——看上去很美!”

恋恋风尘 发表于 2005-10-29 18:14:30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P align=center>文/林宏

吃过午饭,壹壹伏在办公桌上看书。五月的阳光是这一年里最好的,壹壹懒洋洋地枕着一支胳膊,另一支手懒散地翻着书,渐渐有了倦意。忽然,一页东西轻飘飘地从书里落在了地上,她伏下身,轻轻地拈起,凝神看时,心里不由得一颤。那页东西是一张车票,旧旧的,皱皱的,很普通的一张车票,却被她精心地夹在最心爱的一本书里,想起来,那时最后一次和他一同乘车时的车票。

一想起那段日子竟好像过了很多年的样子,其实也不过是三五年,可是从那次以后,她居然再也没有见过他。

不太记得是什么时候,好像也是五月吧,天暖暖的,壹壹毕业不到一年,还在做记者,每天不用坐班,为了打发多余的时光,她在一家电脑公司兼职做平面设计,每天清晨,她要坐2路车去上班。

一次,在车上,壹壹看见一个老太太吃力地站在一个穿深蓝色西装的男子身边。她在后面冷眼看了很久,也不见那个男子起来让座。她挤到那个老太太身边,故意大声说:“大妈,我扶着您!”老太太连声感谢,可是那个男子居然一点儿反应也没有,壹壹看着他的墨镜,忽然心生一计。一个刹车,壹壹故意把背包一甩,正好打在了蓝西装的肩上,他从墨镜后面露出一双眼睛,很诚实的一双睡眼,原来他睡着了,壹壹一下子就觉得是自己错怪了他。果然,他取下墨镜和耳机,然后站起身来,对老太太说:“大妈,您坐这儿吧!”

壹壹不好意思地冲他笑笑,说了声:“对不起!”

“没事,倒多亏了你,要不我就坐过站了!下一站我就下车……”壹壹是那种很惹人喜欢的女孩子,经常有男孩子为了一件简单的事而多跟她费很多话,她习惯了,所以只是平淡地点了点头。

两个人在一个站点下车,一个往东,一个往西,本来就应该是从此两不相干的两个人。可是,那天中午,壹壹常去的那家快餐店装修,所以她只好另找一家。时间很宽松,她在街上信步悠悠,居然走到了自己从未去过的一条小街,刚准备再走回去,壹壹忽然发现街对面有一家叫做敦煌的快餐店,只用了金色和黄色做装饰,非常的大气。她心里笑了一下,一个快餐店叫这么隆重的名字,真有点儿滑稽,那里的服务员一定都是飞天的打扮。这样想着,不由得就走了进去。人很多,壹壹要了一份牛肉饭,端着,找座位,看见临窗的座位上有一个女孩子站起来,壹壹快步走过去,放下手中的吃食,把外套搭在椅背上,又用丝巾把头发拢好,坐下来。正准备饱餐一顿的时候,壹壹忽然觉得对面的人正盯着她,四目一对,两个人都认出对方是曾经在清晨的车上相遇过的人。壹壹看见面前还剩着半碗面,尴尬地一笑:“对不起,那女孩子……你们是一起的吧!”说着,便要起身再寻座位,她想,他这样看着人,一定是自己占了他女朋友的位子。

“不不不,我们是不认识的!”他连连解释,情急之下,竟把她装打糕的纸口袋按在了手下,一副不让她走的样子。

两个人默默无语各自吃着自己的饭,大约都是不善言谈的人。他先吃完,走时,只说了一声:“再见!”壹壹这边一口饭含在嘴里,说不出话,只好含糊地点了点头。

第二天,在车上,壹壹居然又遇到他。这一次,他没有睡觉,虽然依然戴着耳机,可是一见壹壹上车,他连忙把座位让给了她,笑着说:“还是让你坐吧!你的包好硬……”壹壹非常不好意思,可还是坐下了。

有的时候就会遇到这样的事,无意中遇到一个人,结果一连几天都会看到他。吃午饭的时候,壹壹想,不会再遇到他吧!犹豫着,虽然很想再去敦煌吃牛肉饭,可是因为怕遇到他,所以她还是进了隔壁的一家小馆子。一面吃,一面东张西望地看风景,一对情侣因为寻不到两个挨在一起的座位,所以那个男孩只好弯下身笑着请求人家让一个座位给他们。这个肯为爱情折腰的男孩!壹壹在心里叹道。走到一个穿银灰色西装的男人身边,男孩低声说了一句什么,然后朝壹壹这边一指,灰西装爽快地起身,端着自己吃食朝壹壹走来,壹壹定神一看,原来又是他!四目相对,两个人同时笑了,异口同声地说:“嗨,又遇到你了!”

“是你让我学会了给别人让座位。”他微微笑着说。壹壹注意到他在微笑的时候,左边的脸颊上有一个浅浅的酒窝,这个酒窝让他硬朗的面部线条变得柔和起来,多了几分让人信赖的感觉。

从那以后,每天清晨,两个人在车上相遇,然后,一起吃午饭,后来,他们便约好了,沿着这条街,一家一家吃下去,饭钱吗,AA制。

壹壹告诉他,自己在心里对他的称呼是因他当天穿的衣服而定的,所以他的名字很多,比如:“蓝西装”、“灰衬衫”、“黑夹克”……

“有几个名字你今生恐怕没有机会叫了……”他一本正经地打断她的话。

“什么?”

“红裙子、花裙子……”

壹壹一口饭刚刚咽下去,听了这一句笑话,想起《出水芙蓉》里穿着芭蕾舞裙的男主角笨拙的样子,不由得大笑起来,惹得临桌的人纷纷侧目。可是她还是忍不住,脸埋在桌上,肩头一耸一耸,笑到笑够了,已经笑岔了气。

“真喜欢和你一起吃饭。”有一次他说。本来这一句话已经结束了,可是他看到壹壹惊慌的眼神,连忙又说:“和爱笑的人在一起可以多吃好多东西,而且有助于消化。”听这一副硬板板的口气,又像医生。

其实,他也是做平面设计的,虽然两家公司之间有竞争,可是他们之间居然没有竞争。壹壹有一次因为做不好一种金属字,在吃饭时无意中问他,她猜他不一定会告诉她,因为,到底,同行是冤家,何况两个人只是萍水相逢。谁知,他在便笺本上撕了一张纸,详细地把做法一步步写好,连同做出最好效果的数值也标的一清二楚,壹壹虽然入行不深,可是她知道,这个数值对于资深的平面设计来说,是应当保密的。

感激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吃过饭,他对壹壹说:“我要去广州参加一个培训,两个月,咱们回来见吧!”说着他伸过手来,握住了壹壹的手。壹壹是那种很重感情的女孩子,可是两个人到底没有发展到分别时可以“执手相看泪眼”的程度,所以像平日一样,两个人说了句“再见”便各奔东西。

以后,每天中午,壹壹依然去吃牛肉饭,可是少了他,那香辣的牛肉饭竟然有些淡而无味。难道是爱上他了?壹壹在心中不由得默默地算起他的归期。

又过了两周,壹壹被分到编辑部,每天朝九晚五,不能离开单位,所以她只好辞了电脑公司这边的工作。临走,她留下了呼机号,他知道她的公司,回来后,如果发现她不在,也许回来找。可是他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壹壹又有些担心。

他的名字她也知道的不确切,有一次,听到他的朋友叫他时,像小辉,也像小昆,可是她在心里觉得,这两个名字似乎都不适合他,他应该有另一个像他的人一样的名字,可是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她也说不清。

那一次一别,他们两个不知道名字的人竟然再也没有见过面。壹壹曾经打电话回去,原来的同事说有一个男子打电话问过她,可是他们没有找到壹壹的呼机号。又把电话打到他的公司,犹豫着问有没有叫小辉或小昆的人,电话那头的人疑惑着,追问她是什么人。是啊,她是什么人,如果是朋友,怎么能连朋友的名字都不记得呢?也曾坐过2路车,可是没有他。

一个城市里有这么多的人,他和她就像两粒砂子,被水冲散了,就算有机会再相逢又能怎样,恐怕那时早已物是人非。

上班的时间到了,壹壹匆匆地把那张旧车票重新又夹回书里,书上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她大约就是因为这句话才把他忘了的,如今,却又因为这句话把他记起来了。对于那时的她,他差点儿就成了那千万人中的一个,可是到底,差了一点儿。

也许,有一天,他们可以再见面,像张爱玲说的,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说一句:“嗨,又遇到你了!”

可是这一天到底是什么时候?

某年某月某日?

只能这样简单了。

恋恋风尘 发表于 2005-10-29 18:15:16

等 待<P align=center>文/周宇清

如若没有真正见识过,你很难想象的出女孩子长着一副国字脸会是什么效果。

进入大学后的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一位高我两届的师兄。交往了几天,他就对我说,我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能给男生,特别是那种比较优秀的男生留下深刻的印象,本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可我却因此哭了一晚上的鼻子。因为那位师兄给我解释是,我的脸蛋棱角分明,特有味儿。谁都知道,当一个女孩子的脸可以用棱角分明来修饰时,把棱角分明换作惨不忍睹也就没什么不妥了。

我读的是理工科学校,女生向来是比较俏的,而我却无缘于此。一副国字脸就好比一个标签,毫不留情地把我划入假冒伪劣之列,即便削价抛售亦鲜少有人问津。看看寝室里的其他姐妹纷纷被男生用大把大把的玫瑰俘虏,剩下我“一枝独秀”,感觉真不好受。我终于患上了“镜子综合症”,看见镜子就想砸。我讨厌认识自己的真面目。

不过大多数时候我的心还是挺坦然的。按照“物以稀为贵”的规律,当美女泛滥成灾了,我无疑会更加引人注目。只可惜没有人愿意出资组织一次选丑大赛,不然我定能一路过关斩将,弄个前五名应该问题不大。

班里的男生只有阿西跟我走得最近,不过他也是被逼无奈。他与我同桌,座位由辅导员亲自安排,文文弱弱的他没敢提出抗议。每天来上课,他一律是视死如归的神情,与革命志士赴刑场时没什么两样。阿西很少主动跟我搭话,偶尔聊几句,也总是把目光放在别处。

战争终究还是找了个借口爆发了。他借我的《经济法》教材搞自修。还来的时候,扉页上赫然写着“爱情五保户”几个大字。虽然他再三强调是不小心写上去的。我却认为别有用心,是在指桑骂槐,说我没人要。我伏在桌上偷偷啜泣起来。他显得手足无措。

可能是我伤心欲绝的哭让阿西动了恻隐之心,良心有所发现,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开始解冻。他隔三差五就会明知故问地请教我一些问题。试图用这种蹩脚的方式来稀释弥漫在彼此上空的火药味。他是校园里众所周知的风云人物,常常有点豆腐块、火柴盒之类的诗文在报刊屁股后面发表,权作补版面之用。那些东西他以前是从不给我看的。可“五保户事件”发生后不久,他主动把新近刊出的一首小诗递给我说:“有兴趣拜读我的大作吗?我敢保证能让你读得云里雾里。”他一本正经的模样,轻易就把我给逗乐了。俗话说一笑解千愁,我们之间的恩怨也在我一笑间烟消云散。

课余,他喜欢拉住我把牛皮吹得鼓嘟嘟。他说他虽然不及刘天王帅气,崇拜者却不少。这我略有所知,从纷沓而来的读者来信可见一斑。也经常有外校的朋友来找他,当然是以女同胞居多。偶有当天不走的,安排住宿之事自然就仍到了我头上。阿西的话千篇一律:“今天我女朋友跟你挤一晚没问题吧?”后来我问他到底有多少个女朋友。他则洋洋自得:“哪有时间去做全面统计,粗略估算一下也就那么十来个。”他把后面的一句说得意味深长,似有十个仍然太少的意思。

阿西有手癣,到了夏天就不多下水,因而半个月难得洗一次衣服。衬衣从白色到黑白相间再到黑色,变化的过程格外显眼。我于是调侃他:“阿西,衬衣都可以做肥料了,是不是给换下来随便找哪位女朋友给洗一下?”他立马做出一副无奈状:“女朋友虽多,可想你这样热爱劳动的甚少,要不……”“别臭美了,我可不会做你的全自动洗衣机。”他挤眉弄眼一番,说:“我当然也是不想麻烦别人的,只是担心再过几天你就只能掩着鼻子上课了。”这话倒不假,事情到这份上,我只好向雷锋叔叔学习,助人为乐了。阿西总算还够意思,每每领了稿费,总不忘对我施以小恩小惠,我因此把泡泡糖吃上了瘾。看着他辛辛苦苦像蜗牛一样爬格子挣的“孔方兄”被我几嚼几嚼就吹成了泡泡,我还真有点过意不去。好在他自己无所谓,每次我要推托,他一律答曰:钱财如粪土,粪土换泡泡糖,何乐而不为呢?

班上的同学看我和阿西打得火热,时不时就拿阿西开涮:“唉哟哟,是不是掉到爱河里去了,得请客才行。”我尴尬地要命,阿西却若无其事,嬉笑着反驳道:“普通同学关系而已,千万别往深处想。”他的话让我心里毫无理由地一阵阵发虚。想与他保持适当的距离,以免被人误会,可真正要付诸行动了又做不到。习惯和他呆在一起已是事实,就像忍不住天天要嚼一大把泡泡糖。

我问他,我这么难看,和我在一起是不是特别扭。他连摆手否认:“不至于吧,你虽说貌不惊人,但也温柔善良再说我又是近视眼,你的长相对我来讲无关紧要。”看看,这是什么话,简直是在污辱我的人格嘛。本想狠狠地臭骂他一顿,无奈本姑娘才疏学浅,没有学会几个损人的词儿,只好瞪瞪眼睛以表愤怒。

大三第二学期,班里组织郊游,要求每人准备一辆自行车。阿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给我弄到一辆,是二八型的。他说:“这车子太高,你恐怕得撑着竹竿才能跳上去。”后来虽没真要撑着竹竿才上得去,一路上却把我累得半死,并落下别的同学一大截。阿西陪我坐在路边休息。他递给我一块大大的巧克力糖,说:“改吃这个吧,老嚼泡泡糖我担心你有一天要中毒。”我当时正是饥肠辘辘,边狼吞虎咽边抱怨:“早就叫你不要拿巧克力来诱惑我,你知道我自制能力差,如果再胖一圈,以后嫁不出去可就不好办了。”“没关系的,我阿西天生富有同情心,可以优先照顾困难同志。”他神情自若,全然不顾我的感受。我狠心把剩下的半截巧克力仍得老远,双手撑在腰际作泼妇状:“我就知道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就算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考虑嫁给你,你还是谦虚点,别老臭美了。”他不再说话,看着我嘿嘿地笑,像个大大的傻瓜。

到了双休日,我仍旧得忍气吞声地给他洗衣服。他则站在旁边神乎其神地给我讲他自己的“神话”抑或“聊斋”。他说他最近整天为一个女孩子魂不守舍,还偷偷写好了不少柔情密意的情书,只是一直没敢送出。我忙不迭接过话茬:“这还不是小菜一碟,如果信得过,就告诉我那个女孩子是谁,我定当鼎力相助,帮你捅破那层窗户纸。”他痛心疾首地喃喃道:“没用的,而且我知道,就算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你也帮不上忙。”“那你总可仪告诉大大姐那女孩是不是长得很漂亮,例如杨柳腰,娃娃脸什么的。”“如果是娃娃脸就好了,省的我如此自我折腾,就因为她长着一副迷人的国字……”

我猛地反应过来,原来他又在揭我短。我掬起一把肥皂水泡,把他涂成“白头翁”,继而又左右开弓,打得他连声求饶。

真是见鬼了,碰上阿西这个超级无赖,我只得自认倒霉。说不准是我上辈子欠了他几斗米,他现在是来讨还的。

大学最后一个学期,我和阿西被安排到省农科院高毕业实习。晚上一同到单位附近散步。那天的月亮很客气地圆着,空气中仿佛有中缘于天堂的静谧在缓缓流淌。

阿西开口说话了:“不知你是否已预感到,我们很有可能突破春节的姐弟关系,向伟大而神圣的经典爱情发展。”我想都没想就否定了。他继续侃侃而谈:“别打肿脸充胖子了,爱上我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而且我也知道,到目前为止,你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我……”我被他的一番自负之言弄得啼笑皆非,愤愤到:“我已经说过一千遍了,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就算我是爱上了你总可以了吧,用不用我对你海誓山盟一番呢?”“承认了就好,接下来只要我来爱你就行……”

他后面还罗嗦了些什么我已不知道,我一口气跑回宿舍。我弄不清楚,他究竟是在捉弄我,还是真的喜欢我。

实习结束返校那天,在大巴车上阿西与我并排坐着。他炽热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我身上,烤得我一阵阵慌乱。被逼急了,我旁若无人地朝他嚷嚷道:“有什么好看的,我又不是古董。”声音之大足以造成环境污染。车上一大群人不约而同地向我俩行注目礼。阿西羞得满脸通红。那个时候,他很有可能被人怀疑是某种程度上的流氓。

回到学校,他帮我把行李提到女生宿舍门口,刚走出几步又转过身来看着我说:“回去赶紧把头发梳理一下,乱得都快成鸡窝了,有损学校形象。”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接下来,大家为毕业论文忙得焦头烂额,见面的机会很少,斗嘴自然也就不复存在。眨眼间就到了离校的时候,校园里的气氛顿时变得伤感起来,我的心情亦同。

一个人躲在寝室里,思维乱得很。阿西打电话来约我出去,我却没能说服自己的双脚站起来。我不知道他怀的是什么鬼胎,也不知道自己默默地呆坐在床上究竟是在想什么,在等什么。我想我是爱阿西的,可他的轻飘让我无法在爱的世界里找到一种真实的感觉,而我的的确确很在乎这种感觉。

没过多久,就听见阿西在寝室后面歇斯底里地叫我,我没有应,眼泪却不自觉地滑落两颊,滑入嘴角,咸咸的。

“你快出来,这次我一定会吐出象牙来!”顿时,整幢女生楼笑声四起,阿西停顿了一会儿,继而加大分贝叫道:“我已经忍无可忍了,我要说我爱你了!”

我终于把眼泪一擦,离弦之间般向楼下奔去……

恋恋风尘 发表于 2005-10-29 18:16:03

最 后 的 三 个 字<P align=center>文/阿巧

从他离开以后,我就不敢再爱了,因为他在我爱情的道路上设置了一道关,并把所有的赌注押在了这道关上,赌我一生最钟爱的那个人是他。他赢了——最后一刻让我对他说出了那关键的三个字。但他也输了,从此不能再爱我了。他是个可恶的自私鬼,一下子带走了两个人的幸福,也让一个人一辈子忘不了他。

我们是同学,整整七年,他一直默默陪在我的身边。我是个骄傲的女孩子,虽然不算漂亮,但却不缺少磁性,因此我也就不缺少男孩子们的青睐。我有很多男朋友,别误会,其实是男性朋友。他们都喜欢围在我的身边,也总是想办法让我快乐,陪我疯,陪我闹,满足我希奇古怪的念头。

有时候人真是一种贪婪地动物,任性的我,在男孩子们的殷勤包围中,渐渐有一种放肆的游戏态度。而他们之中的他,我并没有另眼看待。不过,有一点不同之处,还是让我把他从他们当中区分出来。这一点就是,其他男孩子,我只当他们是男孩子,而他,我当他是老友。

他比较理智,毕竟是多年的同窗,知道我不会把真情倾注在这些无谓的游戏上,于是他选择了静观,等待我一次又一次的厌倦。每当这时,我都会跑去找他,他总是理所当然地充当听众,他总能很好地开导我,耐心地对我说:“别灰心,男人都是这样,说不定下一个会更好。”

有时,我怀疑他是不是男人,怎么会眼睁睁看心爱的女孩周旋于其他男孩之中,竟还说出这样的话,而他却一脸真诚祝福的样子,似乎是在把自己的幸福双手奉送给别人,还得意于那份大方,我很不喜欢他的不愠不火,缺乏热情,好像一切都是那么波澜不惊。但是不喜欢归不喜欢,我照旧十分依赖他,他就像是一个最牢靠的大后方,沉寂地收容我所有黯淡不开心的时刻。

他具有认真的气质,虽然长着一副运动员的身材,却喜欢看哲理书,听早已过气的王杰的老歌,而我追求一切流行的东西,看最时尚的杂志,听最high的舞曲,我总认为未来的丈夫一定要和我有一样的爱好,那样相处起来才不会有矛盾。

我和他是个例外,因为他很包容,除了王杰,他也能听我拿去的吵闹的张惠妹,陪我看赚人眼泪的日剧,我也常常带他去一些新潮的BAR,玩年轻人最推崇德休闲运动……

有时他会应我的要求,充当男伴参加PARTY,甚至必要时充当挡箭牌的角色,熟悉我们的朋友常拿他向我打趣,他也总是半真不假地问我:

“老婆,什么时候把手续办了吧,弄个孩子玩玩。”

“去你的,谁说要和你结婚,给你生孩子来着。”

“那可怎么办呀?”

“等我40岁还没有嫁出去,再考虑你吧。”

然后在一阵大笑中结束话题,而我们也一直成功地维系着那份微妙的感情。在我,是没心没肺;在他,却是我也不甚明了的大方。

我不明白他,而且我也似乎并没有认真想过要去弄明白他。我只是像一切过分得宠的女孩一样,得意洋洋于眼前的生活,肆意享用近在咫尺的关怀,却不去掂量那份隐藏在背后的分量。

我的脑子里没有长问号。

直到有一天,他说他要去澳大利亚,那个有袋鼠和考拉的国家。生活将一个思考和体会的时刻意外地推到了我的面前。

以前听他提过那里的海非常美,就算看一辈子也不会厌倦,没想到,他现在就要去了,到那片遥远而陌生的大海去看日出、听海浪。

起初,我有一丝不舍,但想到他也该有自己的自由,就释然了,想想他又不是从此失踪,现在通讯手段又发达,没有必要太把分离放在心上。我把世界地图打开在他面前,经过等比缩距地地图上,看过去,上海离悉尼似乎很近。我大声笑着说:“哈哈!不远!不远!”但他却似乎有点伤感,走的时间延期了又延期。

对于他的离去,我前后为他举行了三次隆重的“最后的晚餐”,最后我啼笑皆非,“你该不是就想骗我请你客吧,你要是还不走啊,我就只有请你吃西北风了。”他笑了,笑得很难看,但是这一会却是下定了走的决心。

临走前一天,他最后来看我。平常嬉闹惯了的我们,那一晚却忽然有点静默。告别的话在以前的日子里,我们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预演过好几遍。现在真的事到临头,反而无话可说了。

在斑驳的树影里并肩行走,月亮一晃就消失在云层里。我平生第一次感到某种沉重。可是我害怕这种沉重。有一个极其微弱的声音在心里胡乱发问:这是怎么了?他就这么走了吗?

我竭力装出欢快的语调想打破沉默,但他一反常态地忧郁,却最终拉着我一道坠入某种不可思议的愁绪里。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好好保重自己。

站在我家门口说完这句话,一直定睛看着我的他,忽然抬起手指想要触摸我的脸。但我却像受了惊似的本能地逃开了。他的手指怔怔地停在空中,随即无力地垂了下去。我忽然失控,一跺脚发疯一般转身跑到楼道,一直奔上三楼,才在过道窗口那儿停住,屏住了呼吸。

透过窗口,我可以看见他的身影,在黑暗中一动不动。

从我的声响动静中他一定能听出我并没有进家门,他也一定知道我还待在黑暗的某个角落里。我和他之间,就这样错愕而难堪地对峙着,无边无际的窒息。

最后,当他离去的脚步声传来,我一下象失重般垮了下来,护住脸的手心全是泪。我虽然有点恨他,恨他的离去,将我孤零零一个人抛在黑暗中。

那个戏剧性的夜晚就这样过去了,我惆怅地想:一个好朋友就这样失去了。两周后,一个同学来找我,交给我一个纸箱,是他的,还带来了他的话:“替我好好保存。”

那同学说本来应早点给我的,被事情耽误了。

我看了看胶带纸封地很好的纸箱,没说什么。旋即又想起已经走了的他并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走就走了吧,除了我还有点可笑的不快之外,其他朋友都漫不经心的。

渐渐,我也恢复了常态。天天呼朋引伴,快乐的节目一天天上演,并不觉得他的不在有什么缺憾。

这样的日子过了有半年,生活开始变得空虚而无聊,我疲惫于那些快餐似的爱情,找不到出口,我开始想他。找出他留下的纸箱,我头一次想要打开来看看。里面有他的照片、笔记本、一些手工制作,竟然还有一本歌集。上面几乎是虔诚地抄录着王杰老歌的歌词,《是否我真的一无所有》、《一场游戏一场梦》等等……在一段一段歌词的间隙,我惊奇地发现他自话自说的潦草书写。

“人生是场赌博,结局也许是满载而归,也许是一无所有,如果可以赢回我的爱情,我愿用生命去赌一赌……”

“爱情难道真的是一场游戏一场梦,究竟要等多久,她才会散场!梦醒:我宁愿等待,不要离开,至少在最后一刻她能了解……”

看到最后,我忽然明白了一切,他对我那欲言又止的爱,而我却一再冥顽不灵,甚至最后关头的都把他给挡了回去。这一切都因为虚荣的我不甘心一份平凡的爱,总以为会遇到比他更优秀的,却不知道一直沉稳地护在我身后的他,其实是最好的。

这之后,在收到他寄来的明信片,我的心情异样复杂。然而他的明信片却及其简单,只不过是一些他到过的地方的风景介绍,丝毫不曾流露其他的情感。

本想立刻写信给他告诉他我想他,希望他早点回来的我犹豫了,而且那些不断更换的地址也让我无从着手,只有放弃。

尽管有不能信件来往的遗憾,我还是不无安慰,因为至少还可以频繁收到他的明信片,那里面有他的牵挂,而且我相信他一定会回到上海,到那一天,我一定不再逃避对他的感情。

然而那天当我收到一封信而不是又一张明信片的时候,我整个的世界就像台风袭击过的城市,一片狼藉。本以为是他吐露心迹的信,放出的消息,却是他要结婚了,是和一个当地的澳大利亚华裔女孩,她非常爱他。

他说以后不会再给我寄明信片了,并祝我早日找到那半个适合我的圆。我颤颤巍巍看到信尾,便看到了那首小诗:

忘掉他/忘掉你没有的东西/忘掉别人有的东西/忘掉你失去以后就不能在得到的东西/忘掉仇恨/忘掉屈辱/就像犀牛忘记草原/水鸟忘记湖泊/地狱忘记天堂/落叶忘记风/但是我决定不忘掉你

随着字迹渐渐淡去,我的心也慢慢冷却。

为什么?为什么这样?说好会等我一辈子的,说好40岁来娶我的,怎么可以……我恨他,恨他违背了诺言,恨他在我已经开始有点爱上他的时候却丢下我一个人去面对未来,难道这就叫做命运的捉弄吗?

不,我不许,他是我的,虽然如今有点晚了,但他还是爱我的,我不愿意再错过他了,他就是那半个圆。

当晚,我照着明信片上的地址给他去了一封信,信上只有短短五个字:

“回来,我爱你”。

一周漫长的等待后,当我读到他的回信,再一次感受到了痛彻心扉的心碎,他写道:

“谢谢,你终于说出了那三个字,我也就了无遗憾了,但我不会回来了,去澳大利亚本来就是为了了却我最后的心愿,我有家族遗传病,27岁将是我生命的期限,原谅我欺骗了你,我不原在你的同情下离开,我要带着你的爱去天堂,我赢了,虽然代价大了点,但我赢回了我的爱情,我将永远在你心中,永别了,爱人。”

那一晚,我独自一个人去了KTV,把所有王杰的老歌都翻出来唱了又唱。

我这个不知好歹的女孩,在滂沱的泪雨中领受上天的惩罚:如果你不够有心,爱情只有溜走,但却总有一天化为利剑,破空而来,刺中你的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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