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检验作业规程
1.目的为使首件检验及时有效得到执行,确保生产作业有据可依,避免出现批量性质量异常。
2.范围
2.1 适用于新产品生产(样件或试产)的首件检验;
2.2 适用于量产中的首件检验。
3.定义
3.1 首件:指生产初始投入时正常生产的前几个或几模产品。
3.2 样件:指新产品首次制作的样品,以供设计开发确认之用。
4.权责
4.1 工程部:
4.1.1 样件生产的首件制作与确认;
4.1.2 试产中的首件确认;
4.1.3 量产中首件确认功能不良的分析。
4.2 品质部IPQC:量产中首件确认;
4.3 制造部:量产中首件的制作。
5.流程图
6.作业要求
6.1首件检验的时机
6.1.1新产品生产;
6.1.2每班次生产;
6.1.3生产过程中机、料等工序条件变更时;
6.1.4机台/设备(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修理后;
6.1.5工艺参数调整后;
6.1.6重大异常纠正后;
6.1.7其它需进行首件确认的时机。
6.2需进行首件检查的工序:充电器插件与装配、电池装配、注塑。
6.2.1充电器插件(DIP、浸锡、切脚)首件检验的内容包括:外观、尺寸结构、功能;
6.2.2充电器装配(插件后、老化前)首件检验的内容包括:外观、尺寸结构、功能;
6.2.3电池装配首件检验的内容包括:外观、尺寸、功能;
6.2.4注塑首件检验的内容包括:外观/颜色、尺寸/实配、功能(需要时)。
6.3首件确认的权责
6.3.1样件生产由工程相关人员或指定、委托制造部门制作,相应的研发工程师进行确认;
6.3.2试产由制造部负责首件制作,工程部确认,品质部配合;
6.3.3量产中由制造部负责首件制作,品质部IPQC进行确认;
6.3.3.1充电器插件部分由制造插件拉负责插件、切脚及相应的焊锡处理,性能测试由IPQC负责;
6.3.3.2充电器装配部分由制造装配拉负责装配及相应的焊锡处理,性能测试由IPQC执行;
6.3.3.3电池装配部分由制造负责相应的生产作业,性能测试由IPQC在确认时执行。
6.3.4产品出现重大异常(依停线/停机标准),调整、改善后之首件需经QE或以上人员判定。
6.3.5生产单位或人员首件制作完成后,其主管人员(如产线拉长)应进行初步的确认。
6.3.6首件提交确认时,由制作单位填写“首件(制作&检验)交接记录表”与“制程首件检验记录表”同产品一起交确认人员。
6.4首件确认的依据
6.4.1产品样品(包括客户确认样品),和
6.4.2相关的检验标准,和
6.4.3 BOM或相关的技术文件(如ECN)等。
6.5首件取样
6.5.1样件与试产据实际情况确定取样数量,但不少于1 Pcs或1模;
6.5.2充电器量产取连续10Pcs(装配首件5Pcs打螺丝, 5Pcs不打螺丝);
6.5.3电池量产取连续5Pcs;
6.5.4注塑产品量产取连续5模。
6.6首件检验的判定
6.6.1首件检验时发现有致命缺点或严重缺点或两个以上轻缺点(单位产品),首件判定为不合格。
6.6.2判定为不合格之首件,及时要求生产改善。改善完成后,重新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6.6.3首件确认连续两次不合格开立“制程品质异常单”,连续三次不合格停线改善。
6.7首件确认的记录
6.7.1首件确认状况需记录在“制程首件检验记录表”,同时经过权责人员签核。
6.7.2新产品生产时据客户要求或产品实际状况填写相关的性能检测报告(如全尺寸检测报告、可靠性测试报告等)。
6.7.3以上记录按《质量记录管理程序》予以保存。
6.8封样
6.8.1首件确认合格后由确认人员进行封样,封样可采用贴标或直接在产品适宜的位置书写(允许时),其内容包括产品规格/型号、确认人员与确认日期、相关注意事项等。
6.8.2样品留存:
6.8.2.1样件、试产中的样品留存数量由工程部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确保量产前至少有1Pcs或1模发放至品质部;
6.8.2.2量产中品质部确认的样品留存于产线或机台指定放样的位置,同一产品下次首件确认合格或该产品清单/埋尾时,其样品不再保留;
6.8.2.3上述样品不包括外观限度样板、标准颜色样板及不合格个案样板等。
6.9交接:确认完成后(无论合格与不合格),确认人员与送样人员均应完成产品与记录的交接,并进行必要的沟通。
6.10时间要求
6.10.1样件与试产中的首件制作与确认时间限制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6.10.2量产中首件确认正常情况下应在15分钟内完成。如出现不合格或其它需调整事项,需在15钟内知会产线,并初步确定可完成时间。
6.11不合格处理:首件制作与检验中发现之不合格参照《产品检验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相关要求执行。
7.参考文件
7.1《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7.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8.支持文件
无
9. 支持性表单
9.1首件(制作&检验)交接记录表 ***-WIQM001RE-001
9.2制程首件检验记录表 ***-WIQM001RE-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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