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5.2的审核
最近审核中常有发现,不少咨询师要求企业对“关键过程”也实施能力确认,从加强管理的角度讲,这当然是好;但既然这些过程的结果可以通过后续的监视和测量活动加以验证,也就是说过程的能力可以得到体现和确认,那么再按照7.5.2的要求实施过程确认活动,无疑是一种程序上的重复,管理上的浪费!
而实际中也发现,咨询师所要求的所谓的能力确认,也不过是一张确认表,企业闭门造车填几句评价的话,过程既不严谨,评价也缺乏依据,确认作用实际上所剩无几。
咨询师这样也就罢了,遗憾的是,最近发现不少审核员同行也在要求企业对“关键过程”也实施能力确认,这就不对了,与标准的要求扩大化了。我们的对于这条的原则应是:肯定这种做法,不应主动强求!
谈谈本人意见:
1.对关键过程9K标准没有确认要求。
2.组织愿意对关键过程乃至扩大到其他过程进行确认,确实是超出标准要求,但应当值得肯定。质量管理应做好事前控制,比发生问题再纠正要更科学。
意见中肯,同意
从审核的角度来说,审核员这样建议是可以的,如作为审核发现开不合格那就是将标准扩大化了!
但个人认为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如果该过程确实非常重要,而且从目前的管理来看有出现过问题,个人认为还是实施过程确认为好!
一点看法
7.5.2的审核是审核员比较头痛的问题,但7.5.2要关注的核心并不直接是设备、方法、人员、记录要求的确认,当然更不是一张确认表,其实质应该是过程能力是否能满足要求,因此,在审核企业对过程确认的相关证据后,过程的结果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结果更应该关注。如一个取证的焊工、按照作业指导书或焊接工艺卡进行焊接,焊材合格,其焊接工艺评定也合格,但在实际工作中其产品交付后焊接返工很多,你能说7.5.2控制就合格吗?还是需要关注生产现场的实际控制效果,如人员责任心、精神状态、遵受作业指导书的严肃性等。所以,7.5.2的审核,现场审核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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